近期,江門市房地產調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了《關于優化江門市房地產政策的通知》(江建房函〔2022〕13號),從2022年6月1日起,在我市蓬江區全區、江海區全區、新會區會城街道(以下簡稱限購區域)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實行限售政策,對上述區域暫停實行限購政策。
操作指引截圖 來源:江門住建
為做好政策銜接,我辦研究制定了相關操作指引,具體內容如下:
一、房屋限售政策執行時間點
2022年6月1日0:00:00起執行,以合同定稿時間為準。
二、房屋限售政策適用范圍
(一)2022年6月1日0:00:00起,通過江門市房地產交易綜合管理信息系統(以下簡稱房地產系統)完成合同網簽,且房屋坐落位于限售區域范圍內的新建商品住房(即一手住房,下同)。
(二)以拆遷補償等非買賣方式取得的新建商品住房,不納入限售政策范圍,需在房地產系統提交相關佐證材料,屬地住建部門審核通過后進行標識。
三、房屋限售3年的起始計算時間
以購房人和房企網簽的新建商品住房買賣合同的定稿時間開始計算,滿三年后方可轉讓(1年按365天計算,即1095天內限制辦理存量房買賣合同網簽)。
四、在6月1日0:00:00前已認購但未網簽的房屋適用政策
(一)2022年6月1日0:00:00前已在房地產系統完成合同網簽的,按原限購政策執行。
(二)2022年6月1日0:00:00前未在房地產系統完成合同網簽,但已簽訂商品房認購書(房地產開發公司或者具備代理銷售資格的房地產經紀機構與購房人簽訂才有效),且能提供在2022年6月1日0:00:00前已交付房款(定金或首期款等)的銀行入賬憑證的,可按原限購政策執行,但需在2022年6月30日前向房屋所在地縣(區)住建部門申請認定,逾期將不再受理認定,按限售政策執行。
(三)在2022年6月1日0:00:00起注銷原網簽合同后,重新簽訂合同的,按限售政策執行。
五、查詢擁有住房情況方式
(一)2022年6月1日0:00:00起,購買限購區域新建商品住房且需要辦理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購房人,應當通過房地產系統查詢其家庭其家庭(包括購房人、購房人配偶及其未滿18周歲子女)住房套數,并將房地產系統生成的查詢結果《江門市住房套數查詢結果通知書》提交給貸款銀行機構,作為房屋套數的佐證材料。
(二)符合原限購政策的,按照《關于提升購房資格核驗服務效能的通知》執行,需辦理購房資格核驗。
(三)符合限售政策的,不用辦理購房資格核驗;符合限售政策,但不需辦理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不用查詢家庭住房套數。
六、符合限售政策的房屋,商業性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最低付款比例、最低貸款利率。
商業性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最低付款比例、最低貸款利率由廣東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研究確定,具體變化情況可咨詢各商業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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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樂居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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