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達財經 文|馮秀語 編|深海
6月21日晚間,近期股價大漲的*ST榕泰發布了公司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暨風險提示的公告。
經公司核實,公司于2023年6月6日收到債權人的《告知函》,債權人以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但具備重整價值為由,向揭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對公司進行重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的文件,申請人的申請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續是否進入重整程序均存在重大不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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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9.4.1條的相關規定,若揭陽中院受理申請人對公司重整的申請,公司股票將被疊加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若重整失敗,公司將存在被宣告破產的風險。如果公司被宣告破產,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公司股票將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此外,因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高大鵬先生處于被北京市順義區監察委員會留置及立案狀態,公司暫無法聯系到其本人。
相關風險提示方面,*ST榕泰表示,公司股票因2022年年末經審計的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資產為負值,已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年度審計會計師對公司2022年年度財務報告出具了與持續經營相關的重大不確定性、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
同時,截至2022年末,公司逾期金融負債本息合計約12.75億元,因負債逾期引發的訴訟事項導致公司主要銀行賬戶及土地使用權等核心資產被凍結查封。
值得關注的是,*ST榕泰目前面臨著投資者的索賠。今年4月19日,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廣東監管局(以下簡稱“廣東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和《市場禁入決定書》。
經查明,*ST榕泰存在2021年未按規定及時披露關聯交易,2021年半年報存在重大遺漏,相關披露存在虛假記載;以及未按規定及時披露重大訴訟及進展情況。
基于查明的違法事實,廣東證監局決定對*ST榕泰給予警告,并處以250萬元罰款;對ST榕泰原實際控制人楊寶生給予警告,并處以420萬元罰款;對鄭創佳(時任*ST榕泰財務總監、董事)給予警告,并處以100萬元罰款。另外,對楊寶生采取五年市場禁入措施。
天眼查顯示,*ST榕泰成立于1997年,注冊資本7.04億元,公司的主營業務為化工材料和互聯網綜合服務,于2001年6月份在上交所上市。
業績方面,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實現營業總收入9020.58萬元,同比下降54.57%;歸母凈利潤虧損4140.3萬元,上年同期虧損1360.86萬元;扣非凈利潤虧損4194.05萬元,上年同期虧損1308.9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