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遞延資產是指不能全部計入當年損益,應在以后年度內較長時期攤銷的除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以外的其他費用支出,包括開辦費、租入固定資產改良支出,以及攤銷期在一年以上的長期待攤費用等。
2、 這個概念跟待攤費用其實相當接近,區別在于期限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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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待攤費用是指不超過一年但大于一個月這期間分攤的費用。
4、超過一年分攤的費用就是遞延資產。
5、 遞延資產實質是已經付的費用,花了費用當然應該取得資產,遞延資產就是這個意義上的資產,它沒有實體。
6、 攤銷就是本月發生,應由本月和以后各月產品成本共同負擔的費用。
7、攤銷費用的攤銷期限最長為一年。
8、如果超過一年,應作為長期待攤費用核算。
9、 遞延資產的性質 遞延資產是指不能全部計入當期損益,應當在以后年度內分期攤銷的各項費用。
10、包括開辦費、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以及攤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長期待攤費用、建設部門轉來在建設期內發生的不計入交付使用財產價值的生產職工培訓費、樣品樣機購置“大修理”等。
11、 遞延資產實質上是一種費用,但由于這些費用的效益要期待于未來,并且這些費用支出的數額較大,是一種資本性支出,其受益期在一年以上,若把它們與支出年度的收入相配比,就不能正確計算當期經營成果,所以應把它們作為遞延處理,在受益期內分期攤銷。
12、 遞延資產的具體內容 開辦費 開辦費是企業在籌建期間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
13、包括籌建期間人員的工資、差旅費、辦公費、職工培訓費、印刷費、注冊登記費、調研費、法律咨詢費及其他開辦費等。
14、但是,在籌建期間為取得流動資產、無形資產或購進固定資產所發生的費用不能作為開辦費,而應相應確認各項資產。
15、開辦費應當自公司開始生產經營當月起,分期攤銷,攤銷期不得少于5年。
16、 2、租入固定資產改良支出 企業從其他單位或個人租入的固定資產,所有權屬于出租人,但企業依合同享有使用權。
17、通常雙方在協議中規定,租入企業應按照規定的用途使用,并承擔對租入固定資產進行修理和改良的責任,即發生的修理和改良支出全部由承租方負擔。
18、對租入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不構成固定資產價值,其會計處理與自有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無區別。
19、對租入固定資產實施改良,因有助于提高固定資產的效用和功能,應當另外確認為一項資產。
20、由于租入固定資產的所有權不屬于租入企業,不宜增加租入固定資產的價值而作為遞延資產處理。
21、租入固定資產改良及大修理支出應當在租賃期內分期平均攤銷。
22、 3、長期待攤費用 是指開辦費和租入固定資產改良支出以外的其他遞延資產。
23、包括一次性預付的經營租賃款、向金融機構一次性支付的債券發行費用,以及攤銷期在一年以上的固定資產大修理支出等。
24、長期待攤費用的攤銷期限均在一年以上,這與待攤費用不同,后者的攤銷期限不超過一年,所以列在流動資產項目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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