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版權局認為,用戶不擁有版權。
【資料圖】
編者按:本文來自微信公眾號 劉言飛語(ID:liufeinotes),作者:劉飛Lufy,創業邦經授權發布。題圖由 Midjourney 繪制。
近期一直在關注 AI 作圖的所有權問題,正好前幾天有相關的新聞出現,就整理了一下分享出來。
1 背景對于 AI 作圖的版權爭議一直存在,尤其在 Midjourney 流行之后,大家不用再自己用高性能 GPU 搭模型,AI 的圖變得俯拾皆是。
對于 AI 模型爬取大量藝術家的內容是否道德或是否合法,這是另外的議題。僅說對于 AI 做的圖是否屬于用戶,常規的看法有兩種:
- 反方認為,AI 是從海量的素材庫里拼接和重塑的內容,真正的創意都是原始的藝術家們的。這種看法會蔑稱 AI 做的圖為「尸塊」,沒有靈魂;
- 正方認為,AI 作圖也是需要創意的,prompt 就是創意的體現。讓 AI 自己畫,很可能畫出不成體系的內容,但經過 prompt 的精妙設計和迭代,用戶是能施加創意到 AI 生成的作品上的。
這就是各種藝術社區,或者 AI 圖片分享的評論區里,反復爭吵的立論了。
Midjourney 官方在開放會員后,就在使用手冊(docs.midjourney.com/docs/terms-of-service)里明確標明了版權的歸屬,即除非是高收入公司用戶,否則用戶均是擁有所有資產的,可以自由使用圖片。
(原文是英文,由 Google 在線翻譯)
這代表 Midjourney 是放棄掉了用戶做圖的所有權。但前提是,Midjourney 是否能確認用戶有這些權利。這是一個全新的課題。
對于 Midjourney 怎么使用的問題,參考:一些 Midjourney 的入門指南與繪畫經驗
2 案例:K 女士的漫畫書就在前幾天,美國出現了一個最新的案例,是美國版權局的一封回信,完整做出了 Midjourney 作圖版權的解釋。
這個背景大概是這樣的:
在 2022 年 9 月,K 女士(Ms. Kashtanova)利用 Midjourney 創作了一份有 18 頁組成的漫畫書 Zarya of the Dawn,并提交了版權申請。
這是漫畫書的封面,左上角也標明了與 Midjourney 合著。但在版權申請中,并沒有提到是用 AI 作圖的。于是申請被駁回,要求提供更詳細的說明。在 K 女士提供了完整的使用 Midjourney 到制作成書的所有過程信息后,美國版權局給出了完整詳細的回復。
太長不看的版本是這樣的:
- 由 Midjourney 做的圖不是由人類創作的,不受版權保護。
- 但 Work"s text(文字)、selection(素材選取)、coordination(協調)和 arrangement of the Work’s written and visual elements(即文字與視覺元素的排版),受版權保護。
版權局對此還做出了詳細的解釋:
第一。
通過具體使用過程的考察,發現 Midjourney 不能理解語法和詞義,而是將prompt 里的內容轉化成tokens與訓練數據做比對生成圖片,生成的結果是隨機的、不可預測的,不像人類藝術家,對于呈現出的結果是有具體想象和把控力的(a particular expressive result)。用戶在過程中并不像畫家、作家、攝影師一樣,因為整個過程不受控(not controlled by the user)。
第二。
同時,不斷通過修改 prompt 改進圖片也不算創作,Midjourney 更像是給人類作者一個無限素材的圖片庫,雖然圖片可以進化,但人類作者也只是「選擇」一個他最滿意的,而不是「創造」一個他最滿意的。
這是回復信引用的 K 女士的截圖,可以看到她的 prompt 表述很簡短。她選擇了一個最適合的圖加入漫畫書,這是有價值的。但大多的創作過程是 AI 完成的。
第三。
用戶的 prompt 也沒有版權,因為就像甲方要求設計師,我要XXX里的XXX,不應該成為圖片的版權。真正有表達性的作者依舊是設計師。
第四。
K 女士雖然用 Photoshop 進行了修改,但修改的內容太少(嘴唇的修整),不能算是創作,這部分也不受版權保護。
總體而言,用戶做的并不是 master mind 而只是 influence 。
版權局的這個說明很有邏輯,也對用戶在 Midjourney 上直接出的圖是否有版權下了明確的結論。
有興趣的可以訪問完整的回復信:https://mitchjackson.com/wp-content/uploads/2023/02/Zarya-of-the-Dawn-Letter.pdf
對于這個結果,K 女士的回復是,這并不是一件壞事。至少版權局表示了會支持在圖片基礎上的排版和進一步創作,并沒有否認所有包含了 AI 圖片的作品都是無版權的。她還表示會繼續推動尋求 AI 圖片方面更進一步的支持,讓版權局承認其中的人類創造的部分。
Midjourney 的總顧問 Max 甚至表示,版權局的回復,屬于 K 女士 、Midjourney 和所有藝術家的偉大勝利。
不過這還沒有解決很多問題,尤其在定義和量化上的問題。
比如,按版權局說的,用戶參與創作的部分太少,那用自己搭建的模型或者數據庫訓練的 AI 做的圖,是否就有版權了呢?例如,現在 Stable Diffusion 上自訓練的 Lora 模型。
再比如,如何界定用戶參與創作和 AI 創作部分的邊界,超過怎樣的閾值,用戶就可以有版權呢?K 女士的這個案例似乎比較容易判別。但用 Midjourney 生成了大量的原始素材,經由 Photoshop 重制、重繪的是否就有版權呢?
3 案例:天堂近路其實在此之前,已經有過一次美國版權局的案例了。
2018 年底,密蘇里大學的人工智能學者 Thaler 博士提交了對一幅圖片的版權申請。這張圖片是由他自己搭建的電腦算法系統 Creativity Machine 制作出來的,稱之為 A Recent Entrance to Paradise(天堂近路)。
版權局認為,這幅圖缺乏人類在版權聲明中必要的創作性(lacked the required human authorship necessary to sustain a claim in copyright),具體而言,是缺乏人類的創作性力量(the creative powers of the human mind)。這是在過去版權法里明確的。
Thaler 當然不是想保護這一張圖片而已,他是想探索版權的可能性。他認為看似機器創作的作品,背后依然是人類的創作力。
在兩次被版權局駁回申請之后,Thaler 向華盛頓地區法院起訴版權局,認為申請駁回是隨意和錯誤的,以及違憲的。判決到目前,還沒有結論。訴訟的文件參見:https://assets.law360news.com/1499000/1499561/https-ecf-dcd-uscourts-gov-doc1-04519263653.pdf
Thaler 同時還在全球各地申請了對 AI 生成圖片的版權保護,在英國智慧財產局(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和歐洲專利局(European Patent Office)等 18 個司法管轄區都被駁回。在非洲和澳洲則各有一次申請被通過。
4 觀點總的而言,舊的法律法規肯定是沒有覆蓋過 AI 相關的場景的,包括國內的著作權內容,都沒有對 AI 相關的說明。按照舊的判例,是很難指導未來即將出現的大量 AIGC 內容的。就美國版權局當下的態度而言,是不太承認機器生產的原始素材的,哪怕是用 prompt 以及調參、選擇中的創作價值的。
也可能在新的法律法規調整完善之前,相當長一段時間里,我們用 AI 做的圖版權都是所謂公版。即并不是不能用,而是不能保證著作權。哪怕精妙的 prompt、獨有的訓練庫或者創新的算法,都不構成生成內容的版權。無論投入多少精力創作的 AI 插畫、海報、概念圖乃至小姐姐,只要是機器直接生成的,都不能聲明版權,別人拿去即用,且誰都可以商用。
另外一個啟示就是,要確保自己的版權,最好只把機器生產的內容作為原始素材,在后期上多下點工夫,突出「人類創作」的部分,這樣也許會更有可能拿到著作權、防止別人抄襲。
未來互聯網上大量的 AIGC 內容會怎樣發展,還有很多可能性。像小紅書的某類筆記已經被海量的 Lora 模型做出來的小姐姐覆蓋了。接下來內容平臺會怎么應對、內容創作生態會怎么發展,我們拭目以待。
各位互聯網從業者也可以想想,如果未來 AIGC 的內容都是無版權的,但是可以低成本生產且還是需要有 prompter 存在的,那生態會是怎樣的,視覺中國、icon 圖庫、小紅書、豬八戒之類的平臺,會成為怎樣的新生態,這里面又有哪些機會。是個很有意思的思想實驗,說不定也能成為新的創業場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