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綸新材(002341)近日發布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侯毅收到深圳中院出具的《刑事判決書》。因犯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侯毅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三年,并處罰金100萬元。
公告顯示,新綸新材于2019年6月25日收到證監會《立案調查通知書》,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調查。2020年5月21日,公司收到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證監會認定新綸新材存在虛構貿易業務、虛增收入及利潤、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未按規定披露對外擔保等問題,對公司、侯毅及相關責任人分別作出相應處罰。
經深圳市公安局立案偵查,廣東省深圳市人民檢察院指控侯毅及相關當事人犯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向深圳中院提起公訴。深圳中院依法審理了此案,現已審理終結。
新綸新材表示,此判決對公司生產經營不會產生重大不利影響。侯毅及相關當事人均已經辭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職務。
此外,新綸新材還因信披違規面臨投資者的索賠。2021年11月,負責審理投資者訴新綸新材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的深圳中院已下達示范性判決,確認新綸新材的行為構成證券虛假陳述侵權行為。值得注意的是,在該示范性判決書下達前,公司已與部分投資者達成和解協議。
根據法院判決,上海市東方劍橋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提示,凡于2017年4月25日至2019年6月25日期間買入新綸新材,并在2019年6月25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公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018)報名,參與索賠。
根據新綸新材披露的2021年度業績預告顯示,公司2021年預計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虧損9億元至11億元。新綸新材在公告中提及,公司因虛假陳述責任糾紛,起訴金額合計4.06億元(包含法院未受理的機構投資者訴訟4388萬元),根據公司與代理律師及會計師初步溝通的情況,公司將在本期補計提2億元左右的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