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達財經 文|楊洋 編|深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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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晚間,*ST美尚披露了關于新增訴訟事項及累計訴訟事項進展的公告。公告稱,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作為原告的新增案件涉及金額為335.27萬元,占公司2022年度經審計凈資產0.48%,公司作為被告的新增案件涉及金額為3674.04萬元,占公司2022年度經審計凈資產5.31%,公司及子公司新增訴訟涉及金額累計約4009.3萬元,占公司2022年度經審計凈資產5.80%。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作為原告已撤訴的涉訴金額25.11萬元,公司作為被告已撤訴、已結案及法院判決駁回對公司的訴訟請求的涉訴金額4.93億元,公司已撤訴、已結案及法院判決駁回對公司的訴訟請求的涉訴金額累計為4.93億元。
截至本公告日,2021年2月至2023年6月,公司作為原告的案件涉及金額累計5.2億元,占公司2022年度經審計凈資產75.25%,公司作為被告的案件涉及金額累計15.28億元,占公司2022年度經審計凈資產220.98%。公司及子公司訴訟涉及金額累計20.48億元,占公司2022年度經審計凈資產296.22%。
對于上述案件對公司的影響,*ST美尚表示,公司所涉案件結果存在不確定性,尚未開庭審理或尚未結案的案件,其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影響存在不確定性。
值得關注的是,*ST美尚還面臨股民的索賠。4月10日晚間,公司公告稱,公司于2023年4月7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送達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處罰字〔2023〕13號)。
經證監會查明,*ST美尚2015年公司招股說明書、2015年至2019年年報、2020年半年報、2016年非公開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報告書、2017年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等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虛假記載。
基于上述違法事實,證監會擬決定對美尚生態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1330萬元罰款;對王迎燕給予警告,并處以1510萬元罰款;對錢仁勇給予警告,并處以70萬元罰款;對吳運娣、徐晶、惠峰、周芳蓉、季斌給予警告,并處以53萬元罰款;對龍俊、石成華給予警告,并處以33萬元罰款;對江仁利給予警告,并處以5萬元罰款。
另外,證監會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擬決定對王迎燕采取證券市場終身禁入措施。
天眼查顯示,*ST美尚成立于2001年,位于廣東省深圳市,是一家以從事土木工程建筑業為主的企業,于2015年12月份在創業板上市。
業績方面,2022年公司實現營業收入1.33億元,較上年同期減少37.82%;實現歸屬于母公司凈利潤-6.87億元,較上年同期上升34.28%;實現歸屬于母公司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7.36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