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證監會官網更新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兩名“80后”控制使用46個賬戶操縱股票“”,通過連續買賣拉抬價格、對倒交易、虛假申報等手法操縱股價,短短5個月獲利4880萬元。朗迪集團
對于二人的操縱市場行為,證監會最終處以“沒一罰二”,即違法所得4880萬元,并處以9761萬元罰款,合計罰沒金額達到1.46億元。
【資料圖】
5個月獲利4880萬
經查,2019年11月4日至2020年4月7日。周某、韓某龍控制使用46個賬戶,采取多種手段影響“”交易價格和交易量,共獲利4880萬元。證券朗迪集團
從“”期間股價來看,二人“坐莊”的手法頗有耐心,且操作果斷:2019年11月4日至2020年1月23日為建倉時段,2020年2月3日至2月14日為拉抬時段,2020年2月17日至4月7日為出貨時段。操縱期間共計104個交易日,其中有93個交易日進行了交易。朗迪集團
操縱期間股票走勢朗迪集團
來源:阿牛智投
操縱期間,二人賬戶組競價買成交3660萬股,成交金額5.79億元,買成交量占全市場成交量超10%的交易日有44天。47個交易日買成交量排名第一。
在2020年2月3日至2月14日拉抬時段內,賬戶組以不低于市價申買量占該時段賬戶組同向總申買量平均達71.81%,同期賬戶組買成交量占市場成交量平均達25.76%。
在出貨階段,相關賬戶競價賣成交3660萬股,成交金額6.29億元,45個交易日賣出成交量排名第一。2020年2月3日至3月13日,賬戶組持股占流通股比例均在5%以上,最高一度達到7.52%,具有明顯的資金優勢、持股優勢。
操縱手法方面,二人手段頗為典型,主要是依靠盤中連續買賣拉抬價格、對倒交易、虛假申報等,操縱意圖明顯。
證監會認為,周某、韓某龍的上述行為構成操縱市場。其中,周某組織策劃、實施交易,起主要作用;韓某龍在周某的安排下聯系借用賬戶、簽訂配資協議、具體對接交易,起次要作用。
合計罰沒1.46億
與以往歷次操縱市場大案中的當事人類似,本案當事人亦提出申辯意見,認為相關行為并非操縱股價,所謂具有資金、持股優勢及對倒交易、虛假申報等無依據。另外,韓某龍認為,自己并非該案參與人。
對此,證監會認為,周某本人以及相關人員詢問筆錄、周某微信群聊天記錄均顯示,周某有操縱“”的主觀意圖;根據賬戶組交易“”的數據,賬戶組具有持股優勢和資金優勢,并實施連續買賣、虛假申報和對倒交易等多種方式影響股票價量,造成股價顯著偏離市場走勢。因此,相關交易行為構成操縱市場。朗迪集團朗迪集團朗迪集團證券
關于韓某龍是否屬于操縱行為共同違法主體,證監會指出,在案證據表明,韓某龍在本案中負責聯系借用賬戶、簽訂配資協議、具體對接交易等。在周某下達交易指令的微信群里,周某所下達指令明顯具有操縱市場意圖,韓某龍在明知周某行為系操縱市場的情況下,仍然根據其指令實施幫助行為,應當認定為共同違法主體。證券
基于此,證監會最終決定,沒收周某、韓某龍違法所得4880萬元,并處以9761萬元罰款,其中對周某處以9273萬元罰款,對韓某龍處以488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