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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據臺媒報道,在黃嘉千發律師聲明回應夏克立后,夏克立再度回應,表示黃嘉千是否在中國臺灣無關案情,他會在臺灣的法院中公開證據,證明黃嘉千有錯。
夏克立稱:“黃嘉千不是原告,黃嘉千是作為本案的目擊者和提告者,對我進行舉報,本案的原告是加拿大皇家法庭,黃嘉千無權對本案的流程及判決做出影響及決定。所以黃嘉千所謂的釋放令不是出自加拿大皇家法院對本案件的判決書,對于臺灣律師擅自曲解加拿大皇家法院判決結果,我有保留提告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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