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時近兩年時間,*ST濟堂(600090)的違法違規事實終被證監會確認。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ST濟堂違法時間跨度較大,權益受損投資者應及時訴訟索賠。
4月11日盤后,*ST濟堂在發布的多則公告中披露,公司收到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及《市場禁入決定書》。經查明,*ST濟堂存在的多項違法事實,具體為:
一、*ST濟堂2016年至2018年年報中存在虛假記載,虛增營業收入、營業成本、銷售及管理費用,直接導致2016年至2018年分別虛增利潤總額6.8億元、9.2億元、8.3億元;2016年至2018年,*ST濟堂通過同濟堂醫藥有限公司等三家子公司虛構銷售及采購業務、虛增銷售及管理費用、偽造銀行回單等方式,累計虛增收入207.35億元,虛增成本178.51億元,虛增利潤總額24.3億元;
二、《2019年年度報告》中存在虛假記載,虛增其他業務收入3.86億元,虛增利潤總額為3.86億元;
三、未及時披露及未在2016年至2019年年度報告中披露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資金的關聯交易;
四、在2019年4月及2020年6月披露的相關公告中未如實披露募集資金存放及實際使用情況;
五、未及時披露且未在《2018年年度報告》《2019年年度報告》中按規定披露為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提供擔保及重大訴訟的有關事項。
對此,證監會對*ST濟堂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30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長張美華、時任總經理李青夫婦給予警告,并合并處以50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副總經理、財務總監魏軍橋給予警告,并處以100萬元罰款。同時,證監會認為,當事高管違法情節較為嚴重,故決定對張美華、李青采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對魏軍橋采取10年市場禁入措施。
就在*ST濟堂披露《行政處罰決定書》及《市場禁入決定書》的同日,上交所還決定對*ST濟堂股票實施停牌。
上交所表示,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的事實,在*ST濟堂追溯調整后,2017年至2019年連續三個會計年度凈利潤均為負,且公司2020年凈利潤也為負,并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根據上述事實顯示,*ST濟堂2017年度至2020年度的財務指標可能實際已觸及本所原《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實施辦法》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上交所將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對其股票啟動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程序。
此外,上交所明確,截至公告時,*ST濟堂未發布申請停牌的公告,且經監管督促后仍拒絕履行上述義務。上交所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對*ST濟堂公司股票實施停牌。公司股票自2022年4月12日開始停牌。
截至2022年4月11日,*ST濟堂收盤價為0.96元/股,公司總市值13.82億元,遠遠低于行業平均市值108.2億元。
鑒于證監會對*ST濟堂的正式處罰已經下達,劉鵬律師表示,權益受損投資者索賠條件已經具備。目前,該案件索賠區間為,于2017年4月22日至2020年4月27日期間買入*ST濟堂,并在2020年4月28日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而虧損的投資者,均可通過公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011)報名,參與索賠。最終索賠條件由法院生效判決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