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證券公布不超過80億元定增預案后,旋即收到上交所監管工作函。此次定增還面臨全面注冊制啟動的考驗,最終結果會怎樣?
《投資時報》研究員 田文會
(資料圖)
重資本模式是否還走得通?
在全面注冊制改革啟動之際,這可能是包括浙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浙商證券,601878.SH)在內的所有券商需要認真考慮的問題。
自1月中旬浙商證券公布定增預案后,旋即收到上交所監管工作函,且很快中國證監會宣布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啟動。此次定增融資與行業歷史性變革相遇,對浙商證券或許是一場考驗。
據浙商證券近日公布的定增預案,該公司此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80億元,擬主要用于投資與交易業務、資本中介業務等重資本業務。
1月19日,該預案公布的第二天,上交所即下發了非公開發行相關事項的監管工作函。
《投資時報》研究員注意到,浙商證券A股上市以來,通過IPO、定增、可轉債等共計募資約161.22億元,分紅則約為20.29億元。從數據看,該公司上市(含)以來融資額超凈利潤兩倍。2017年至2022年三季度,該公司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合計為約77.48億元。
此前,證監會在1月3日稱,一直倡導證券公司走資本節約型、高質量發展的新路,“結合股東回報和價值創造能力、自身經營狀況、市場發展戰略等合理確定融資計劃及方式。”
浙商證券在定增預案中稱,證券行業正進入重資本發展模式。如何實踐證監會倡導的“資本節約型、高質量發展的新路”,對于浙商證券來說,恐怕是一個嚴肅課題。
《投資時報》就上述定增預案、監管工作函、全面注冊制啟動影響等相關問題向浙商證券發送了溝通函,截至發稿尚未收到回復。
累計融資超160億
浙商證券此次公布定增融資的時間點有些微妙,前有備受爭論的華泰證券巨額配股融資尚未塵埃落定,后有證監會宣布全面注冊制改革啟動。
1月18日,浙商證券公布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據預案,此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80億元(含本數),扣除發行費用后,擬全部用于浙商證券增加資本金、補充營運資金及償還債務,以擴大業務規模,提升公司的抗風險能力和市場競爭能力。
具體來說,此次募集資金擬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投資與交易業務不超過40億元;資本中介業務不超過25億元;償還債務不超過15億元。
浙商證券稱,證券行業正進入重資本發展模式,基于牌照的通道業務在行業內收入占比逐漸降低,自營業務以及資本中介業務等重資本業務逐漸成為行業的主要推動力。證券公司的業務模式從過去的單純以通道傭金業務為主,過渡到投資與交易、資本中介等業務并重的綜合業務模式。而投資與交易、資本中介等業務規模的成長需要匹配相應規模的資金支持。
查詢公開資料可見,浙商證券上兩次融資,即2021年4月的定增融資和2022年6月的可轉債融資也主要投向了投資與交易及資本中介業務。
浙商證券2022年三季報顯示,去年前三季,該公司主要自營業務投資收益與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合計為6.77億元,同比降54.44%,下降較快。
如何保證募資使用達到相應效果?這恐怕是浙商證券需要認真面對的。
此外,浙商證券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同時顯示,此次發行的股票數量不超過此次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30%,按該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總股本計算,即不超過約11.63億股。這意味著,此次發行后,浙商證券面臨即期回報攤薄風險。
《投資時報》研究員還注意到,據浙商證券隨上述預案一起發布的《浙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報告》顯示,該公司A股上市以來,共計募資約161.22億元。
其中,2017年6月IPO募資28.17億元;2019年3月發行可轉債募資35億元;2021年4月定增募資28.05億元;2022年6月發行可轉債募資70億元。
相較融資,浙商證券A股上市以來給股東的分紅少得多,2017年至2022年,分紅額度總計約20.29億元。
引人關注的是,浙商證券發布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后的第二天,1月19日,上交所隨即對浙商證券下發非公開發行相關事項的監管工作函,涉及對象包括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但上交所信息未披露監管工作函的具體內容。
此前,證監會曾明確表示,“一直倡導證券公司自身必須聚焦主責主業,樹牢合規風控意識,堅持穩健經營,走資本節約型、高質量發展的新路,發揮好資本市場‘看門人’作用。作為已上市的證券公司,更應該為市場樹立標桿,提高公司治理質效”。
“走資本節約型、高質量發展的新路”意味著券商需要加強內生性增長,不能將自身發展維系于外部融資。對于券商來說,穩定的業績增長越來越重要。
2022年前三季,浙商證券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11.56億元,同比降27.20%。2017年至2021年,該公司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合計65.92億元,加上2022年前三季凈利潤,合計為約77.48億元。
其中,2017年為10.64億元,2018年和2019年均低于這一額度,2020年才開始高出這一額度。
注冊制影響多大?
浙商證券公布定增預案后不到半個月,證監會即宣布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正式啟動。
2月1日,證監會就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主要制度規則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全面實行注冊制在規制內容方面除了IPO,還有再融資等。
當日,證監會關于就《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稱《再融資注冊辦法》)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3年2月16日。
《投資時報》研究員注意到,截至2023年2月9日,證監會公布的《發行監管部再融資申請企業基本信息情況表》中,包括“已受理”“已反饋”“已通過發審會”全部三類審核狀態中,目前尚未見到浙商證券身影。
隨著注冊制可能快速推進和落地,若浙商證券此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由上交所審核,則上述上交所監管工作函至關重要。據《再融資注冊辦法》,交易所審核部門負責審核上市公司證券發行上市申請。
此次浙商證券80億元定增,最終結果將會怎樣?
浙商證券定增計劃投向
資料來源:公司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