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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31日,宜通世紀(300310.SZ)發布收深交所監管函。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晚間披露的《關于收到的公告》顯示,公司及相關當事人于2023年2月28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出具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廣東證監處罰字〔2023〕2號)。公司未及時披露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的事項,遲至2023年4月6日才對外披露。
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本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修訂)》第5.2.7條及第8.2.5條的規定。深交所要求公司董事會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管理部提醒公司:上市公司必須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本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認真和及時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上市公司的董事會全體成員必須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就其保證承擔個別和連帶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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